结算申请书模板(工程竣工结算申请报告)

2021-07-310

2020年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要求:在工程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

2020年7月24日住建部颁发《建办标〔2020〕38号》文附件:《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第五条:

紧接着2020年9月23日住建部颁布《建质规〔2020〕9号》文第二条(三)款:

各地也紧跟着出台相关政策,将全面推行过程结算。于是圈内一片欢呼,似乎行业的春天来了。

PS:竣工结算和过程结算不冲突吧,不是有了过程结算,就没了竣工结算。

按照国标示范文本通用条款14条中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也就是说,理想状态28+14+14=56天就能完成竣工结算了,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28天不审批也不提出异议,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试问,哪有项目真正做到按合同约定时效办理结算?

工程结算办理难,各位同行应该深有体会,一个项目两年内能办完结算真的是烧高香了,三五年很常见。某项目,2019年6月30日办理竣工验收,合同约定发包人自签收之日起90天内将结算报审价审核完毕。但按照业主公司规定,申报结算时必须完成新增综合单价核定、暂估价材料核定、核定现场签证事实与工程量、核定现场签证的费用(现场签证核定工程量及事实和计价是不同的部门负责),因为种种原因直到2020年11月份左右,才具备结算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延后一年多;经过与第三方审计单位核对,到21年5月完成量价核对工作后,还剩余大量的结算争议是与业主层面的,谈判多轮,尚不能最终解决,目前仍在僵持阶段。某项目一标段2013年开工,二标段2015年中标,16年开工,2018年10月两个标段同时竣工验收。施工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导致两栋住宅无法施工致使工期延误时间超长。2019年7月结算申报出去,至今结算定案表尚未出具,从开工到现在8年时间结算尚未办理完成,说多了都是泪。

结算办理难,结算周期超长存在的问题是千奇百怪的,每个项目都有特定的因素,无外乎如下:

【我虽吐槽一锤定音的诸多弊病,但在国内现有情况下,这也是无奈之举,就如同高考一样,对每个考生是相对公平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清标、回标必然会导致开标期间时限拉长,之间会生出多少乱象不得而知。】

推行过程结算如果不能彻底解决承发包双方合约公平性的问题、履约环境的问题,加强对违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履约过程中的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只是把简单的容易确权的确定了,诸多的难题问题都留到了最后竣工结算,恐怕结算难的问题从根本上仍无法最终解决。

2020年7月24日住建部颁发《建办标〔2020〕38号》附件工程造价改革的五个任务,第五个任务整治履约环境,履约环境好了,很多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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