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擅自决定对办公楼办公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将被处分

2022-04-104
据北京装修网了解到,北京市纪委昨天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擅自决定对办公楼装修改造、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干部擅自决定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涉及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在以往的通报中还比较少见。

据北京装修网了解到,通报的5起问题包括,朝阳区小红门乡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该乡组织村干部和包村干部共计270余人,分批前往广西、浙江、陕西等地考察。期间,游览当地旅游景点、历史遗迹、纪念馆等。参观考察共计支出109万余元。乡党委书记李贺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乡人大副主席、牌坊村党总支书记刘振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义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东民楼堂馆所违规问题。2015年,张东民在未经集体研究情况下,多次个人决定对办公楼、庭院等部分进行装修改造,共计支出130余万元。张东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博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忠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社区使用账外资金1.5万余元,向“两委”工作人员发放补贴、慰问等,其中陈忠文领取补贴600元。陈忠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房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长阳分队分队长邓建国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邓建国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3.45平方米,超标24.45平方米。邓建国被党内警告。

延庆区广播电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季晓冰违规操办婚礼问题。2015年10月,季晓冰为女儿办婚礼,宴请宾客23桌,违规收受单位同事及管理对象38人礼金,共1.9万元。季晓冰被党内严重警告。

免责声明: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举报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