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证人是什么意思(给别人担保被起诉的后果 )

2021-06-171

一、合同的担保概述

合同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设立的确保合同义务履行和权利实现的法律措施。

二、保证

1、概念: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

保证人:第三人;被保证人:债务人

2、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

4、保证人不能做为保证人的自然人和法人:

①国家机关不能作为保证人。但经过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款的,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

②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等。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5、保证方式

①一般保证:指保证人只承担担保上的责任而不承担主债务履行责任的保证,即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必须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无约定,所成立的保证就不是一般保证。

承担责任的前提有两个:一是主债已经审判或仲裁;二是须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且就主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有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②连带担保:指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当主合同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个要求履行债务或承担债的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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