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借贷合同(公司欠钱不还起诉流程)

2022-08-181

资金是公司的血液,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行金融体系下,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贷款十分谨慎,非金融机构企业间资金借贷是目前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但企业间资金借贷又涉及众多的法律风险,如何预防这些法律风险,一起来了解一下。

合法的企业借贷需满足的条件

第一,企业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借贷的资金确实是用于生产经营而非其他。

第二,企业间借贷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企业间借贷不存在《民间借贷规定》第14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如: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四,企业间借贷的利率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间借贷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为发放贷款。由于企业有权决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对企业来说拥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在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方式。

(二)信托贷款

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信托贷款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间借贷关系,因为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给谁。

(三)其他方式

1.改变借贷主体

出借方先将资金借给个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称实际借款方)。同时要求实际借款方为个人的该笔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时,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维护了出借方的利益。

2.先存后贷,存贷结合

企业可以将资金存入银行,然后用存单为特定借款人作质押担保,实现为特定借款人融资的目的。但这种借贷安排对银行和出资人有利,但不利于借款人,这样会增加借款的借贷成本。

3.通过买卖合同中的回购来实现企业间的融资目的

在买卖合同中安排回购条款,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或回购条款成就时,又向卖方收回货物、货款、利息或违约金。通过形式上的买卖合同,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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