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意见,按国标50%给予补贴

2021-01-180

近日,贵阳市发布《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贵阳市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升级补助标准的100%进行跟进补助,国家、省、市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贵阳市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车辆注册地)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

对于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度10%的比例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奖励。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中,外地品牌数量不低于30%。


下载全文:ds/ueditor/file/201707/206363614928561449509343266.pdf" target="_self">《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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