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伊朗工业品将实施装运前检验

2022-03-142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与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院签署相关协定,决定于2011年12月1日起,中国出口至伊朗的法定检验目录内的工业产品需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安全、卫生项目,以及监装等。2012年1月1日起,伊方将凭中国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查验放行。这是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之后,第四个与我国签署协定,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国家。与前三国不同,出口伊朗产品检验范围仅限法检目录内的工业产品,而检验项目只针对质量检验、监装,不包括核价。

  伊朗是我国在中东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江阴对伊朗出口产品种类较多,据江阴检验检疫局统计,2011年1~7月,该局检验的出口伊朗工业产品为113批,货值累计2117万美元,主要产品有食品级磷酸、板式换热器、焊管、无缝钢管、钢绳、打包机、冷却塔、自行车零件等。针对出口伊朗新规,我国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及贸易商,与伊方签订外贸合同时,要积极做好装运前检验的有关准备工作,重点要求外商提供相关产品所涉及的伊朗技术法规和标准,并预留足够的检验监装时间,避免货物在通关环节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免责声明: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举报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