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什么(个人无犯罪记录网上查询)

2021-05-130

最高法:经过了刑事处罚后是否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同一个违法行为可能既涉及到民事责任,又涉及到行政责任,甚至还可能涉及刑事处罚。因为民事责任是保护私人权利,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是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民事责任可以与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并存,那么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关系是什么呢?接受了刑事处罚还要接受行政处罚吗?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讲讲这个问题!

严先生为了谋取高额利润,准备开采石场。但因为没有得到审批,于是买通了护林员,偷偷在林地开采石场。该行为被村民举报后,严先生被立案调查,经过审判,严先生违反了刑法的规定,被判处了罚金。此后,林业局又针对严先生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要求严先生缴纳罚款。严先生认为自己已经承担过刑事责任,已经缴纳过罚金了,再缴纳罚款属于一事多罚。于是将行政机关告到法院,请求撤销对于自己的处罚。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首先,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都是基于同一违法行为:占用林地建设采石场,这两者处罚目的都是为了保护环境利益。其次,刑事处罚已经是司法机关的裁判,应当具有终局性,如果再赋予行政机关罚款的权利,则罚金不具有确定性,会损害司法的安定性。同时参照行政法中一事不二罚的原则,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处以两次罚款,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当然行政机关可以视情况决定对原告施以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以上是关于经过了刑事处罚后是否还要接受行政处罚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如案例中的相关问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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