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2批)公告

2021-05-2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2年 第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2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39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2批)

  2012年11月5日

免责声明: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举报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