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条件是有哪些(士官军人家属随军条件)

2021-12-094

三剑客

都说“女人顶半边天”,是呀,这半边天要是塌下来,也得震一下地球。

“随军是有条件的,不是干部,只是普通地区的士官,还是得长期过着异地的生活。”这句话,扎心了多少四级军士长?特别是在普通地区服役的士官。

对于很多军嫂来说,“随军”绝对是伴军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道选择题。而由随军延伸出的各种问题,是决定军人和军属作出人生关键的抉择。

从放宽到放开的距离……

其实,随军政策的放开,最终目标还是鼓励更多人没有后顾之忧的服役!

在所有关于家属随军的政策中,大部分都是围绕着“军官”二字展开的,唯一有一条关于士官的是这样写道的:

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的干部和四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普通地区随军士官至少是三级军士长)

虽说已经由三级军士长放宽到四级军士长,但是注意是驻边苦地区和西藏地区,也就是说目前针对其他地区的,没有相关政策。是不是有点无奈,怎一个愁字了得?

前些天,和上士小李聊天谈到随军家属这块,我说:“你这要是不签四期,以后连队像你们这些有能力的士官都留不住了。”

他笑了一笑,对我说:“为什么现在好多士官不想干了,想走了,解决不了军人‘后院’是个问题;有些士官都不愿意找老家的,不想异地,就是长期两地分居太痛苦了,苦了自己,苦了家属,也苦了孩子。当的不是兵,随的不是军,随的是一片片的愁啊!”

“是啊,老婆孩子热炕头,军人一大幸福,虽说这些年政策放宽了,但还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一说到“军嫂”两个字,动辄“牺性”“奉献”博同情,大家都说军嫂“苦”,却又拿不出一套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案。咱们都知道,要让军人成为社会最尊崇的职业,一直还是个梦。

同样,在军人背后默默付出的军嫂,也应当受到同等待遇的尊崇,对她们来说,最直观的莫过于,随军政策对军人家庭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和对社会所起到的价值导向作用。

随军政策的放开,不是为了照顾一批人,更不是刻意制造一种落差,打击另一批人,更不能因为军嫂不随军,政策就照顾不到了。

放不开,来不了,分了!

据不完全统计,全军现有随军家属仅34万多人,然而,“好政策”不等于“好落实”。虽说各地出台了相关落实举措,但是,34万军嫂中安置就业者仅17万人,占50%。为此,因为随军政策,离婚成了军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老蔡,四期军士长第4年,在沿海驻地服役,不符合随军政策。结婚已6年,有一个男孩,可前年离婚了。

谈起离婚,老蔡现在心里还是一个痛。当初离婚,老蔡的老父亲有哮喘病,老蔡又是家里独子,丈母娘又有心脏病。

结婚这些年,老蔡家属拖家带口地操持着一个家,可长期两地分居,再加上双方父母身体都不好,老蔡虽说每个月把所有工资都交付给家属,时不时打电话,可年龄比老蔡小4岁的家属,有点扛不住了。

家属想来驻地,老蔡为了解决两地长期分居,想了很多办法,在驻地找房子租下,把两位老人都接过来,申请士官家属楼入住,托关系给家属解决工作…可毕竟部队不是家,没有住房,长期租房,给家属找的工作又是“三班倒”的,熬过了初一,熬不过十五,后来孩子的问题又来了。

为孩子入学的问题上,两个人发生了结婚以来第一次大吵,起初老蔡家属那句“解决不了孩子上学的问题,就离婚。”以为是个玩笑话,可没成想这句话变成了现实。

记得老蔡跟我说过他家属一句话:“嫁给你,我不后悔,但我后悔嫁给军人。我是个女人,没多大本事,但我看着别人家的家属可以随军,我心里难受。离婚了,你解脱了,我也解脱了。要怪就怪你们部队不放开随军。”

老蔡说:“今年退役,我一定要把我老婆重新追回来,我要跟她复婚。部队给不了她的,我就算累死也要给她。退役了,就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随军,随它个猴子,老子不伺候了!”

其实,像老蔡这种情况,在基层连队有,那句“男儿把家还”到底诉说的是军人的无奈还是“国给不了家,家成不了国”的悲哀?

说实话,写到这里,心里有一阵莫名的伤感。现在对于长期两地分居,特别是在比较偏远的地方驻军扎边的士官,他们和家属很长时间是不能见面的,这样的问题对于已经结婚或者将要结婚的士官来说都是很不方便的,这样他们的婚后生活也会有很大影响,这到底是谁的错呢?

放宽了,家属随军等同“失业”

为改变军人和家属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军队有相关随军政策。但对于远离城市、驻扎海岛山区农村的士官来说,“家属随军就等于失业”。

在东海某岛上部署的某护卫艇大队,为解决士官家属的工作,大队一方面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帮助找工作,还有一部分军嫂被组织起来做手工刺绣等工艺品增加收入。

岸导团的家属随军后只能在镇上,即使上级单位在城市中建房,因为没有城市户口也不具备分配的资格。

好多老士官家属把孩子留给老人照顾,自己到周边大城市去找工作。“实事求是地讲,大家都过得很清贫,大部分人家里农村的居多,条件都不是很好。”这是一位符合家属随军的四级老士官告诉我的。

“穷则思变”老话是这样讲的。士官也是人,脱离了生活,没有物质的保障,自己可以累点苦点,但不能让把一辈子的幸福托付给我们的家属,苦了,累了。要解决家属随军的问题,不是一个地区,也不是偏远,沿海,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如何放开,进一步放宽是一个选择题,也是一个填空题。

对于士官随军政策的意见建议

一是放开士官家属随军条件。将士官家属随军条件放开至普通地区四级军士长,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服役放宽至服役满10年的上士。

考虑到放宽士官家属随军条件放宽后部队的住房保障压力,探索实行随军随队和随军不随队两种方法。随军随队的,尽量保障住房,保障不了按照政策要求对于在驻地租房的按照驻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的60%发放住房补贴。随军不随队的,发放分居费和相关补贴费。

二是结合文职政策放宽家属就业。解决家属就业,将文职选取家属对象放宽到年满12年以上服役的士官,不分岗位,就地解决单位士官家属就业问题,解决长期两地分居,随军得不到保障的士官家属。

三是合理调整分居费发放政策。分居费顾名思义就是军队对于军人与家属两地分居这一情况进行的物质补偿,故建议将两地分居费的发放条件放宽至所有已婚但尚未随军人员。对于之前政策中规定的特定专业的士官,适当提高分居费发放标准,而不是一个月补助1000元。

随着军事人力资源改革逐步推进,士官在基层连队占比越来越大,已经成为部队建设的主体,但士官随军政策还停留在过去的人员结构背景下。

身边不少的士官,因为达不到三级军士长,这个让家属随军的“硬杠杠”,导致一直处于妻儿见不着、父母照顾不了的窘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我在想,军士制度政策改革,已提上日程,如果能在下一步的政策改革中,放开士官家属随军门槛,让“三十而立”的士官既能献身国防,又能立身为家,那就更幸福啦!何时放开士官家属随军,很急,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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