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小区业主无需报建可自行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021-08-213

近日,家住海口海甸岛的沈先生在网络问政平台上表示,近期想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但居住的小区内没有配置充电桩。“我自己是否可以安装充电桩呢?有没有相应的补贴?”沈先生提问道。

对此,海口市发改委回应称,如小区无电动汽车充电桩,市民可在个人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自行安装。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审批及报建手续。个人自行安装充电桩,建议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一般是在自有的固定停车位上安装,经协商物业同意,委托专业充电桩企业进行安装。

同时,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省级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我省目前仅面向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的充电设施和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进行运营补贴,对个人自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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