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石油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越南财政部要求,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得提高成品油价格,对于因全球石油价格暴涨所造成的损失,政府将继续用平抑成品油价格基金对企业予以补贴。对汽油、石油进口企业以及汽油、石油相关产品销售企业的各种损失补贴将从本月15日开始实施,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提高600越盾。这一补贴执行到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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