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是什么(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联系)

2021-04-030

【锐德法务研究员小新】

生命权,指自然人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体权,指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健康权,是指自然人的身心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

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如果侵害他人身体并造成功能损害时,是侵犯了健康权;如没有造成功能损害的,是侵犯了身体权。

现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规定进行简要总结和学习。

一、法定救助义务

当生命权、身体权及健康权遭受侵害时,具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及个人应当及时施救。如,医院对患者的紧急救治;承运人对旅客突发疾病的救助;银行、宾馆等特定场所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等。

二、相关规定

1、人体捐献的特殊规定

(1)人体捐献只能是无偿的;

(2)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方可自主决定;

(3)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自然人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不得进行捐献;

(5)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禁止买卖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遗体。

3、人体临床试验,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4、人体基因、胚胎有关医学或科研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及相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5、性骚扰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单位承担预防、制止义务。

性骚扰的受侵害人不区分性别,也不区分是否成年,是否为异性。

6、剥夺、限制行动自由或非法搜查身体,应承担民事责任。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搜查身体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禁毒法等,且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免责声明: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举报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