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老龙口拟认定为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

2021-07-094
  日前,工信部对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进行了公示,包括北京电报大楼、天津海鸥表业手表制作生产线、长春电影制片厂等62处工业遗产上榜。其中,来自辽宁省的“工业遗产”新增三处,沈阳老龙口酒厂“榜上有名”。在此之前,位于铁西区的沈阳铸造厂曾入选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榜单。

  根据榜单内容,位于大东区的老龙口酒厂核心物项为“老龙口”古井,1662“老龙口”古窖池,老陈酿车间,老酿酒车间,佐料酒酿造车间;明末清初石磨5个,木酒海及清代酒海残片,日制储酒铜罐,木质蒸馏器拍盖,机械化蒸馏器;“老龙口”高粱酒老商标、58年“老龙口大曲酒”商标注册证、义龙泉账册、木质蒸馏器照片、41年股东会照片等档案资料。

  作为沈阳人家喻户晓的品牌,始建于1662年(康熙元年)的“老龙口”,距今已有358年的历史,是东北历史最悠久、现存唯一未中断的民族工业品牌,被国家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信息来源:沈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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