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建议,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机构,作为各个层面水利建设工程立项、论证、实施、监督、验收的领导责任主体。与此同时,设立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理的水利专业人士组成的工程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对工程的专业指导和管理。
他还建议,设立由社会各界组成的论证、监督体系和制度,切实履行对各级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资金投入审核、效应风险评估和工程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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